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支持老字號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滬商市場〔2024〕308號),推動本市老字號高質量發展,根據《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商規〔2022〕4號)有關規定,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向
2025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主要用于促進本市老字號企業發展,推動老字號市場規模逐步擴大,創新活力持續增強,國內外影響力顯著提升,文化技藝薪火傳承。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必須符合以下發展方向:
(一)支持老字號企業守正創新項目
1.產品創新:支持老字號結合消費新需求,升級包裝設計,提升產品質量,開展跨界合作,推出富有文化特色、具有科技含量、凸顯時尚特征的“老牌新品”“國貨潮品”等。
2.場景創新:支持老字號線上線下首開新店、旗艦店、快閃店,新建或改造老字號品牌館、博物館、展示廳、體驗中心等新場景,促進品牌消費,宣傳品牌文化。
3.營銷創新:支持老字號運用新媒體、新渠道開展線上線下宣傳推廣,擴大老字號知名度,提升老字號在新客群、新市場的品牌影響力。
4.數字化轉型:支持老字號運用新技術,構建數字化供應鏈體系,實施數字化決策、運營和營銷,實現降本增效。
5.國潮出海:支持老字號在境外開設品牌店,參與海外展會,在海外進行宣傳展示推廣,發展新渠道開拓海外市場。
(二)支持專業服務機構為老字號提供服務
支持專業服務機構為全市老字號發展提供品牌咨詢評估、國內外傳播推廣、知識產權保護輔導、創新孵化等服務,為賦能老字號創新發展,提供可復制推廣的先進經驗。鼓勵有關企業整合老字號品牌,在機場、火車站、旅游景區、重點商圈開設老字號集合店,打造老字號特色集聚區,推廣老字號伴手禮和“必購必帶”。
(三)支持大型老字號促消費活動
支持打造老字號活動IP,在“五五購物節”“上海之夏”“金秋購物旅游季”“跨年迎新購物季”等重大節慶節日期間,開展大型促消費活動,提升本市老字號整體形象和影響力。活動需集聚本市100個以上老字號品牌,吸引1萬人次以上消費者參與,具有一定行業影響力和社會美譽度。
二、支持方式和支持標準
(一)老字號企業守正創新項目
采用項目補貼方式,對老字號企業上一年度項目實際支出進行補貼,支持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50%,每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40萬元。
(二)專業服務機構為老字號提供服務
采用項目補貼方式,對專業服務機構上一年度項目實際支出進行補貼,支持額度不超過總投資額的50%,每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20萬元。
(三)大型老字號促消費活動
采用項目補貼方式,對活動組織單位上一年度項目實際支出進行補貼,支持額度不超過總投資額的50%,每個項目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如項目的擬支持總金額高于資金總預算,則在撥付時同比例調減每個項目的支持金額。
三、支持對象和要求
(一)支持對象
申報主體應依法合規經營,具備規范完善的財務核算制度,每個申報主體限獲得一個項目支持。
1.老字號企業:本市經認定的“中華老字號”或“上海老字號”。申報主體與認定的老字號企業不一致的,品牌和字號需與老字號企業一致,并獲得老字號企業書面授權。非獨立核算的老字號以母公司作為項目申報主體。
2.專業服務機構:為本市老字號提供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或服務企業,至少持續五年及以上為本市老字號服務,累計服務超過20個品牌。
3.活動組織單位:大型老字號促消費活動的主辦、承辦或承擔實際活動支出的法人單位,如申報主體非主辦單位,需得到主辦單位的授權同意。
(二)項目要求
1.項目主要階段于2024年度內實施完成,并于2024年度內完成資金結算。
2.老字號企業守正創新項目總投資額需超過50萬元。專業服務機構項目總投資額需超過20萬元,項目服務對象超過5個本市老字號品牌。活動組織單位項目總投資額需超過200萬元。
3.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再重復支持。
四、申報要求
本次申報采用書面報送方式進行。
(一)初審環節
各申報主體需于2025年4月16日前,向企業注冊地所在區商務主管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1)報送初審材料。
材料清單:
1.項目申報表:老字號企業報送《2025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老字號企業申報表》(附件2),專業服務機構(服務企業)報送《2025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專業服務機構(服務企業)申報表》(附件3),活動組織單位報送《2025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活動組織單位申報表》(附件4);
2.項目績效證明材料(如新品照片、新店照片、活動照片、宣傳報道等);
3.申報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4.申報主體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證明(如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查詢截圖);
5.項目計劃書;
6.老字號企業申報主體與經認定的老字號企業不一致的,需提供申報授權書(附件5)。
材料要求:一式3份,A4紙打印并膠裝,需單位法人代表簽字或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以收到郵寄文件時間為準,逾期、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申報條件的視為無效申報。
(二)復審環節
區商務主管部門于2025年5月9日前通知通過初審的企業報送復審材料。復審材料需在2025年5月26日前郵寄至市商務委市場體系建設處(地址:浦東新區世博村路300號7號樓901室)。
材料清單:
1.項目資金明細表(附件6),項目金額與初審申報金額一致且大于最低投資額要求,如不一致請附情況說明并蓋章;
2.與資金明細表一一對應的佐證資料,如發票、付款憑證、記賬憑證、合同等;
3.創新發展案例(編寫模板見附件7);
4.承諾書(附件8);
5.與項目實施內容相關的其他材料。
非2024年發生并完成支付的費用、與項目實施內容不相關的費用、沒有合法稅務憑證的費用、非項目申報單位支付的費用、關聯交易費用、日常辦公費、日常人員費、現金支出、可抵扣進項稅額、土地出讓金、房屋租金等均不計入項目實際支出。
材料要求:一式2份,A4紙打印并膠裝,需單位法人代表簽字或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圖片清晰可辨,合同完整并提供全部附件。以收到郵寄文件時間為準,逾期或材料不全視為自動放棄。未接到復審通知的企業不需報送。
五、審核程序
(一)初審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和申報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核,并在申報表的審核意見中加蓋公章,將符合支持方向和申報條件的項目申報材料于2025年4月25日前報送市商務委。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專家開展項目評審,對項目先進性、示范性、引領性進行評價,結合當年預算額度,擇優確定復審項目。
(二)復審
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復審,依據申報材料對項目的實際投入進行復核,在當年預算額度內,確定支持項目和支持金額。
(三)撥付
審核結果在市商務委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商務委向市財政局提出撥款申請,市財政局會同市商務委按照國庫支付管理的有關規定撥付資金。
六、資金使用和管理
(一)市商務委根據本市老字號發展需要,提出資金支持的重點方向;會同市財政局提出資金支持方案,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等。
(二)市財政局配合市商務委審核資金支持重點及支持方案,并撥付資金,配合市商務委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
(三)用款單位應按有關財務規定妥善保存相關申報資料、原始票據及憑證備查,對財政、商務、審計等有關部門的專項檢查,應積極配合,及時提供相應文件、資料。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依法接受監察部門的監督。
(四)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按照規定收回已撥付的資金。根據相關單位失信情況,按有關規定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提供不良記錄,并根據其失信程度在不同管理環節采取相應約束措施。
七、應用解釋和實行日期
本指南由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市商務委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資金申報事宜,請老字號企業自主申報。
附件:
https://sww.sh.gov.cn/zwgkgfqtzcwj/20250402/d3d49f1a549042279350f07663fd1b0b.html?sessionid=8576702431.
申報聯系方式
2.2025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老字號企業申報表
3.2025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專業服務機構(服務企業)申報表
4.2025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老字號創新發展)活動組織單位申報表
5.申報授權書
6.項目資金明細表
7.創新發展案例編寫模板
8.承諾書
來源:上海商務
撰稿:市商務委市場體系建設處